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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滨州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12-18 18:37 浏览次数:

根据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,经研究决定,调整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2025年9月12日(含当日下同)至2025年12月21期间(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)购置新车所购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具地滨州市的个人消费者,调整为个人消费者报名、公证摇号、中签获取资格”方式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。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1期间(以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票日期为准)购车,但未在2025年10月20日前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,须报名参加摇号并在获得资格后提交补贴申请

二、2025年1219至12月21日申请人登录银联“云闪付”APP,搜索“鲁换新”小程序,进入滨州“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”,选择汽车报废更新“汽车置换更新”栏目,完成实名认证填写车辆信息,并上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名下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进行报名同一张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只能报名参与其中一种补贴类型

三、2025年12月23日10:00进行公证摇号。本次投放报废更新资格券1000张、置换更新资格券1800张。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资格券数量,则报名人员获得补贴资格报名人数多于资格券数量,则按公证摇号方式确定补贴资格中签人员本次公证摇号通过“掌握滨州”视频号进行全程直播。

四、摇号结果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。获得补贴资格的消费者,务必2026110日前提交补贴申请(汽车报废更新”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提交“汽车置换更新”通过“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”小程序提交)并持续关注小程序审核进度,审核过程中因退回需补正相关信息申请人务必2026120日前通过小程序点击“报废更新进度查询”或“申请进度”进行补正并提交。逾期未提交的,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(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)。

五、补贴资格名额数量有限,消费者参摇号即视为明确知晓摇号存在的不确定性,并自行承担未中签结果。实名认证获取的补贴资格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,重复报名无效。申领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,一切后果自负。

六、本公告未规定事项,仍按滨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<2025年滨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商务字〔202511号)、《滨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<2025年滨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商务字〔202512号)要求执行。提交材料不符合《细则》要求的,摇号中签结果无效。本公告由滨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。

统一咨询热线:0543-22279292229767

 

 

滨州市商务局

2025年1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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